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1-12-23 作者:管理员 来源: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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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区政协一届三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规定,政协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叶集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协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协一届常委会关于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大会发言;四、列席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五、选举区政协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六、审议通过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决议;七、审议通过区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八、会议表彰;九、区委书记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