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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例会及党组织有关会议服务细则

日期:2018-03-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协机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现就区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机关支部集体学习等六个主要会议服务工作制定以下细则。

一、会议筹备

(一)筹备工作责任人

1.区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由秘书长负责;

2.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会议(含民主生活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3.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机关支部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负责;

4.机关支部集体学习会议由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二)筹备工作任务

1.收集会议议程,起草会议方案;

2.准备会议材料及学习资料;

3.落实会议地点,布置会场;

4.起草主持词、会议通知等。

(三)筹备工作程序

1.方案审定。除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外,其他会议,责任人于会前3天提出方案,送秘书长审定。

2.会议准备。方案经批准后,责任人将方案印发给相关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及时准备会议有关材料,落实好会场。

3.主持词送审。会前一天,将会议主持词提前送主持人审定,征求修改意见。

4.提示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

(一)会议通知

办公室根据会议筹备责任人起草的会议通知,加发文标签,送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下发相关参会单位、人员。

(二)会议服务

1.在区政协机关召开的会议,会务服务工作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2.区政协召开全会,由办公室指导会议承办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三)会议记录

1.人员分工

1)区政协全会分组会议,由小组秘书负责;

2)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由秘书股股长负责;

3)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会议(含民主生活会)由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4)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学习秘书负责;

5)机关支部集体学习会议由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2.记录要求

1)会议记录以现场记录为准,主持人在记录末页签名;

2)会议程序、研究事项要记录完整,讨论发言的主要内容要记录准确;

3)会议研究内容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先记录草稿,会后2天内整理誊写在会议记录本,主持人签字确认;

4)会议记录应保持连续性,不得擅自更换会议记录,不得撕扯会议记录内页纸张;

5)所有会议记录由记录人负责保管,人员变动时,由秘书长监督移交。

三、会后工作

(一)信息宣传

1.会议对外宣传报道,由会议筹备责任人负责,会议结束当天,区政协网页要立即报道;

2.对外宣传信息稿件,全会由秘书长负责审查把关,其他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审查把关,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资料收集

1.人员分工

1)区政协全会资料收集整理由秘书股人员负责;

2)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资料收集整理由信息中心人员负责;

3)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会议(含民主生活会)会议资料收集整理由信息中心人员负责;

4)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资料收集整理由学习秘书负责;

5)机关支部集体学习会议资料收集整理由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2.收集要求

1)资料收集以会议印发的原始材料为主,保持真实性;

2)资料收集要齐全,包括会议方案、通知、会议指南、会上印发讨论的材料、参会人员书面发言材料、主持词、对外信息报道、图片等;

3)资料收集整理必须在会后3天内完成,政协全会不超过10天;

4)每次会议应同时整理出电子资料文件夹;

5)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定期对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抽查。

(三)资料保管

1)政协全会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后,及时移交机关档案室保管;

2)其他会议材料年度内由责任人负责保管,年底再分类装订成册,移交机关档案室造册登记,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