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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办幼儿教育、补齐幼儿教育短板” 调研报告

日期:2018-11-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 []

区政协专题调研组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叶集区2018年度重点协商计划〉的通知》安排,为加强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给区委、区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区政协组织开展“加强公办幼儿教育、补齐幼儿教育短板”区内调研和区外考察学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区教育主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区幼儿园共有45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所(公建民营1所),民办幼儿园33所(含A类看护点14个);在园幼儿8941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含附属幼教点,下同)在园幼儿2583人,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看护点,下同)6358人;专任教师43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91人(其中在编26人),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342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2.59%。3所民办幼儿园被评为市级一类园。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区建区时间比较晚、财力有限,九年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压力较大,学前教育基础差、底子薄。虽然各乡镇和平岗街道都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依然突出,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群众有呼声,政协委员有提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公办与民办比例失调。通过调查了解,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出台后,试验区管委以及新一届区政府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一、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虽然村级小学附属幼儿园房屋改造有一定进展,各乡镇街都有一所中心幼儿园,但部分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选址不中心,远离居民集中区,如洪集镇、姚李镇、孙岗乡中心幼儿园。史河街道作为主城区没有一所大型独立公办中心幼儿,民强附属幼儿园9个班(原叶集二小附属幼儿园)无法满足城区普惠性幼儿教育的需要,实验学校幼儿园面临征迁。前后三期行动计划建设资金基本上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区本级配套资金较少。先后开发的30多处住宅小区,很少执行国务院“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的要求。正在建设的朱畈安置小区、南海嘉园安置小区幼儿园分别设计3轨9个班级,也只能满足本小区入住户幼儿教育需求。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个数比例为1:3,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为1:3,未达到中央和省市要求,与市内金寨、霍山等县区相比存在错位现象。

(二)“两教一保”力量薄弱,师资队伍相当不稳定。幼儿园按要求每班要有2名幼儿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从成立试验区到建立市辖区,我区没有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目前全区12所公办幼儿园只有在编教师24名,其中有幼教资格的只有18名,均是姚李镇、洪集镇2012年以来在霍邱县时候招聘的。据平岗中心幼儿园和平岗好孩子幼儿园调查对比,平岗中心幼儿园教师14名,无一名公办教师、无一人有幼教资质;好孩子幼儿园有教师9名,其中有幼教资质的5名。村级小学附属幼教点多是小学教师。公办民办聘用幼儿园教师工资普遍在每月1800-2000元之间,寒暑假没有工资,绝大多数没有“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优秀的幼师都纷纷外流,有的报考周边县区公办幼儿教师,有的到城市工作待遇好的民办幼儿园应聘。我区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都存在幼儿教师恐慌问题。保育工作几乎为零。

(三)财政投入不足,普惠性教育差距较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据了解,区财政每年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发放。实际上有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也只是姚李、洪集镇两镇,全区现有70%以上的公办幼儿园教师都是自聘,靠幼儿园从保教收费中解决。由于受经费制约,公办幼儿园班师比严重不达标。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没有认真进行界定,给与相应的补助。民办幼儿园基本上都是以盈利性为主,每学期收取保教费1000-4000元,最多是公办幼儿园收费的5倍,家长负担较重。

(四)监管体制不健全,学前教育问题较多。一是民办看护点改造升级成幼儿园困难较大,光靠教育主管部门取缔难,安全隐患较大。二是有的公办幼儿园无专职安保人员,像姚李镇幼儿园、洪集镇中心幼儿园,都是学校自聘的兼职保安,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少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能有效的保障在校幼儿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均由学校聘用,多数未经专业培训,食品安全意识缺乏,食品选购、加工、储藏专业知识缺乏。明厨亮灶不达标且没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食堂与活动室连在一起,无独立的工作场所。食堂食材都是教师或者学校领导轮流选购,没有专人负责。三是学前教育“小学化”严重。调研发现有些幼儿园为了获得家长的信任,过早的对幼儿进行识字教句,存在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违背幼儿成长规律。

三、几点建议

公办幼儿园建设滞后是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在我区表现尤为突出。我们应该抢抓中央新一轮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机遇,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教育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大提升”的重要内容,努力补齐公办幼儿教育短板。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挥公办幼儿园广覆盖保基本的作用。今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时代办好幼儿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区委、区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公办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发挥“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抢抓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契机,综合考虑计生政策调整后全区人口变化趋势,结合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全区《2019--2023年学前教育五年规划》学前教育规划,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布局进行必要调整,补齐公办幼儿教育的短板,满足学前幼教需求。通过2年的努力,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普惠性幼儿教育覆盖面达到80%以上,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23年,全区幼儿保育教育走在全市前列,让特色市辖区更有特色。

(二)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改变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比例失衡状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对照中央目标要求,我区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任务很重,必须下大力气解决问题。一是原则上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逐步取消村级小学幼教点。二是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比较偏僻的,改做村级幼儿园,在社区人口居住集中区重新规划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区政府所在地主城区至少规划建设2所大型公办幼儿园,有效缓解建成区居民享受普惠性幼儿教育需要。可优先考虑在原一小旧址建规划建设史河街道中心幼儿园。三是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区政府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实行规划前置,新增小区幼儿学前教育原则上不出小区。四是强化对现有民办幼儿园和看护点管理,控制新增民办幼儿园,限制盈利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把鼓励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教育的补充。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促进民办幼儿教育加强自律,实现资源整合,优胜劣汰。

(三)加强“两教一保”队伍建设,建立正常的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是幼儿教育的关键。《意见》指出“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我区公办幼儿教师缺口很大,短期内全部补充到位确有困难,应制定目标计划逐步解决。一是要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解决“光买马不配鞍”、只建校舍不配教师问题,让公办幼儿园真正姓“公”。二是建立正常的招聘机制,根据公办幼儿园新增班级和幼儿教师变动情况,按照“两教一保”生师比要求,每年秋季开学前由区教育科技局提出招聘计划,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区人社局负责招聘补充。三是在编制无法满足情况下,可以借鉴外地做法采取编外聘任办法,同工同酬,可以稳定幼教队伍。四是对撤并小学教师进行短期培训,转岗任幼儿园教师。

(四)将普惠性幼儿园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正常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意见》指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区财政应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扭转“找米下锅”的被动局面。实行财政定额补助办法,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熟练、工作放心的保育、保安和后勤服务队伍,提高幼儿园保障能力。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助、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弥补公办幼儿园发展不足,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五)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着力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幼儿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始,是启蒙教育的关键时期和智力开发的最佳时期,优质学前教育对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至关重要。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区教育科技局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建设一支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完善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幼儿教育和保育内容、程序、标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办好家长学校,让家庭成为幼儿园的第二课堂,实现家庭和幼儿园对幼儿教育无缝对接。突出抓好公办幼儿园,发挥公办幼儿园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承担起幼儿教育的主体责任。理顺各幼儿园、幼教点隶属关系,发挥乡镇街中心校和中心幼儿园的积极作用,把对各幼儿园、幼教点日常管理纳入中心校和中心幼儿园考核内容。加强技防、物防设施建设,规范安保人员管理培训。开展民办幼儿看护点联合执法,促进A类、B类看护点升级达标,C类看护点限期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