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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日期:2019-01-0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政协六安市叶集区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 []

(2019年1月1日,政协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 30 日至2019年1月1日在叶集举行。会议期间,区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建真言、献良策、谋实招。

截至12月30日18时,共收到提案78件,其中委员联名提案8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立案54件(含并案3件),立案率69.2%,因不符合要求,建议作委员来信处理 17件,不予立案7件。

在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中,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5件,占27.8%,内容主要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等;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5件,占9.3%,内容主要是关于明清老街保护、书法教育进课堂等;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32件,占59.2%,内容相对集中于文明创建、留住基层干部人才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2件,占3.7%,主要是关于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农药包装物和过期农药回收等。这些提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凝聚着委员们的心血和智慧,寄托着社会各界群众的希望与期盼。

大会闭幕以后,对立案的提案,区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采取多种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对全会之后收到的提案,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并送交有关单位办理。对委员联名提案,以及会后筛选出的重点提案,将报请主席会议研究,强化领导领办督办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整体办理质量的提高。对没有立案的提案,我们将一一给予答复。在下一步提案办理过程中,区政协提案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委员和承办单位沟通联系,认真落实好《六安市叶集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采取协商办案、开门办案和跟踪办案等多种方法,努力提高提案协商办理质量,提高委员提案办理的满意度,着力发挥政协提案在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